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二百年一遇」=「二百年一次」?


星期日的一場特大暴雨, 造成多處水浸。據渠務署長表示, 那是一場「二百年一遇」的大雨, 而 香港的雨水渠的排洪能力, 是基於「五十年一遇」的雨量而設計的。

甚麼是「二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呢?

n年一遇」的雨量, 是水文學上用於記錄某地方在n年之中, 每小時最大的下雨量, 在土木工程 上, 利用此數據來設計雨水渠、及其他防洪設施的排洪能力。

n年一遇」, 是統計學上一個有關「頻率」的概念, 是表示某一件事情, 在特定的條件下, 會重 複出現的平均次數或可能性。以雨量為例, 是從收集到某地在過去多年來的雨量數據資料, 通 過統計學的整理、排序, 然後計算出「一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的雨量, 並非「靠估」 的。

有一點要搞清楚的, 這「n年一遇」的雨量數字, 是來自某地過去的雨量紀錄, 所以只適用於某 地而已。如香港的「五十年一遇」的雨量, 是每小時130mm(毫米), 而在孟加拉近喜瑪拉雅山 山腳的地方, 該處的「五十年一遇」的雨量, 則是每小時600mm, 而在中國的內蒙古, 可能只是 每小時5mm呢。

香港開埠雖然還未夠二百年, 但有確實的「一百年一遇」的雨量數據, 而在星期日的特大暴雨, 則是每小時150mm, 超過「一百年一遇」的雨量, 所以可以「推算」為「二百年一遇」的雨 量。在200867日早上八時至九時間, 天文台曾在大嶼山錄得每小時145.5mm的雨量, 當年 的土木工程拓展署, 更「推算」那是為「一千一百年一遇」的雨量, 但相信因為發生在大嶼山 的人口稀少的地方, 對市區無甚影響, 所以沒引起太大的關注。

更重要的一點要搞清楚, 「一百年一遇」的雨量, 是一個統計學上的概念, 並非是「一百年中只 有一次」的雨量, 而是在每一年中,「平均有一百份之一」的機會, 會出現這個雨量, 重點是在於 「平均」二字, 亦即是說, 有可能在某一年中沒有發生過一次, 而在另一年中, 卻會有可能出現 多次。 例如在上面已提到, 2008年已曾出現過類似的特大暴雨, 之後的幾年卻沒有, 而前兩 天又有了。

如此類推, n年一遇」的雨量, 是在每一年中,「平均有n份之一」的機會, 會出現這個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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